Welcome to 证件帮认证服务平台

设为首页|加入收藏

24小时咨询热线

400-696-8391
联系我们
  • 电话:

    400-696-8391

  • 邮箱:

    yulutrans@126.com

  • 总部:

  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20号联合大厦8层

出境旅游公证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海牙认证用途 > 出境旅游公证

出生公证

发布于:2020-07-27      1311阅读

一、事项说明:

出生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(或监护人)的申请,依法证明自然人在中国境内出生的法律事实的真实性的活动。


二、材料准备:

1、申请人的的身份证原件、

2、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,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《常住人口登记卡》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;

3、申请人的父母亲的身份证、户口簿及婚姻关系证明(如:结婚证、离婚证、离婚协议书等),如父母亲有去世的情况需提供死亡证明;

4、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材料,任选其一:

①由户籍地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出生证明信

②原出生公证书

③《出生医学证明》+父母结婚证

④《独生子女证》+父母结婚证

⑤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成员关系证明(或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表)或人事档案+父母亲结婚证

⑥亲子鉴定报告

▲年纪较大的申请人,没有出生证,没有独生子女证,又是从外地迁入本地没有户籍信息,出生证明可由以下代替:

①原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完证明到派出所盖章确认;

②调取原籍户籍底档;

③本人和父母的人事档案。

5、加贴照片:美国、法国、泰国、哥伦比亚国家需提供当事人个人2寸近照;

6、如非本人办理,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、代理人的 身份证件;

7、在中国境内出生,申请人已注销户口出境且其原住所地户口簿上无其他资料反映的,还应提供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、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;

8、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,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。


若您有不清楚的公证认证问题,可随时致电客服电话400-696-8391或拨打公证专线18911216079

公证认证在线办理平台

扫一扫,微信咨询

24小时咨询热线

400-696-8391
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: 证件帮     地址 :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20号联合大厦8层 备案号:京ICP备20010488号-2
在线客服
在线客服

咨询热线

400-696-8391

扫一扫微信咨询